1. 股利所得合併計稅:一般投資人適用併入綜所稅申報,有股利8.5%的抵減稅額可以適用(每一申報戶上限8萬元)。
2. 股利所得分離課稅:分離課稅課稅級距40%以上的高所得者,採股利分離課稅單一稅率28%(退稅金額無上限)可能較有利。
所得稅率5%的投資人,不用太在意股利的金額總數,我覺得到100萬以上都還OK(適用於60歲以上退休族)。
所得稅率12%的投資人,每年股利盡量控制在94萬內,94萬*8.5%=7.99萬抵減稅額,所繳的稅並不多,等於多1萬元股利,大約多繳3.5%的稅,超過94萬的部分才12%稅率。
所得稅率20%的投資人,即使每年股利盡量控制在94萬內,多1萬元股利,大約多繳11.5%的稅。
以上尚不包含每筆股利若超過2萬元,要課徵2.11%健保補充保費。
身邊有些高所得者稅率介於20%~40%,他們就非常不喜歡領股息,他們喜歡整體資產增加即可,不那麼喜歡領股息。
他們可以選擇以下幾種方式,來調節部位:
(1)台股ETF 0050,美股標準普爾500 ETF:VOO,世界ETF:VT 這類配息較少,而且VOO,VT配息本來就不多了,台灣人還要被美國扣稅30%,美股股息算是海外所得,一百萬以內不用申報。
(2)股票出借,若有短時間不會賣掉的股票,可以設定出借費率供其他人借券,若出借期間遇到除權息,健保補充保費議題由對方負擔,所得稅議題要看對方於借券期間是否有賣出動作,若有借券賣出,出借者也可以省去所得稅。
借券者需要付給出借者以下兩種費用:
(A)借券費用:假設出借費率1%,借了4個月等於0.25%,這筆算入租賃所得,而且券商會抽20%或者30%手續費用。
(B)等同於股息的費用,而這筆費用當作是資本利得,目前台灣對於台股的資本利得是不課稅。
(3)當債券相對不貴時候,買些外國債券ETF(標的物是外國的債券,算海外所得),
例如:美股的一些高評級債券ETF(國債、企業債),台股A等級以上債券ETF(如:元大AAA至A公司債券ETF(00751B)在35以下,往下分批買)。
最近報稅,我的股利所得是超過94萬,看起來我還是要努力多出借一些股票(調降我的出借費率)以及再調整一些資產配置。
但!有時候借券者借了之後沒有賣出,我仍要繳交所得稅,這要等報稅時候才知道 XD
你會有疑問,為什麼借了又沒賣出做空? 他借券目的是什麼?答:基金或外資須符合規定有幾%的資金在股市,而他們沒有找到好的標的時,暫時停泊的部位。